从近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省农机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9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产品实行强制性安全鉴定,并细化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农机产品的召回制度。
《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国外有关做法,设立了农业机械安全鉴定制度,规定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安全鉴定,通过安全鉴定的农业机械产品可以标注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农业机械产品,《办法》明确了生产者的召回责任和销售者协助召回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