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企业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出口的5批聚合物电池均依照直通放行模式顺利在天津海关报关出口。这是自《关于津京两地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北京检验检疫局第一次以直通放行模式检验放行出口货物,标志着两局出口直通放行工作的正式启动。
“我们公司这次采用直通放行通关模式走的5批货,与以往相比,在口岸免去了吊箱、仓储等费用,一个集装箱节约了几百元,通关时间加快了2天,真的很实惠。”说到直通放行的好处,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的人显得很兴奋。
三洋能源公司此次出口的5批电池共计39万美元,4660个,共一个集装箱,全部发往美国。据该公司人员介绍,在此批货物出口计划前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事先向北京检验检疫局作了通报。该局立即派出检验检疫人员到企业进行报检前申报注意事项指导,并和企业的天津货运代理进行了沟通协商。三洋能源公司报检后,该5批货物经电子监管系统评定合格,并实施快速核放。5批货物在天津顺利报关出口。
如何将服务寓于把关中,在二者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北京检验检疫局通关处副处长王静松在直通放行制度推进过程中体会到,做好直通放行对企业的审核工作是前提。截至目前,已有16家企业获直通放行资格。
北京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是首家获得北京检验检疫局直通放行资质的企业。该企业首次申请直通放行的进口货物为:北汽自主品牌高端车基地项目引进的国外某公司的二手冲压生产线及发动机生产线设备。该项目为北京市2010年的重点项目,进口设备数量较大,进口周期长,基建工期短,进口设备不能一次性到齐,存在分解发运,到货地点分散,且部分厂房待建等特殊情况。
这些设备计划经海运到达天津口岸,为保障整个项目设备引进的时间进度,北京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企业获得进口直通放行资质。王静松副处长介绍,申请实施京、津直通放行的企业,是有一定门槛的。北京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2号公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京、津海运直通的特点,对申请京津直通货物的企业资质进行了适度调整。比如:申请实施出口直通放行的企业应符合: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的生产企业;企业年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上等等条件。申请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企业应符合:企业年进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上且进口货量在200标箱/年以上的大型生产加工企业;同时应具有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相对隔离的拆箱查验场地条件等规定。
为此,北京检验检疫局特别成立了北京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直通放行工作小组,综合协调检验部门、检务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检验检疫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尤其加强了对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在对企业进出口计划进行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检验检疫人员审核了企业的相关资格,最终使企业享受到了这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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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是国家的门户,口岸通关活动是否高效,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外贸企业的生存压力非常大。此时国家质检总局适时地提出大力加强口岸直通建设、理顺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快速通关体系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速度,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以此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随着直通放行制度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运行推进,更加凸显了此项制度是检验检疫适应现代物流发展强大推手的作用。
——北京检验检疫局通关处副处长 王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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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通放行企业展示
1. 北京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
2. 北京百麦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3. 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4. 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5.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6. 北京朗迪服装有限公司
7. 北京顺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8. 北京泛美服装有限公司
9. 北京亿都川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10. 北京汇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11. 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2. 北京松下控制装置有限公司
13. 北京赤尾时装有限公司
14. 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15. 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16. 北京松下电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