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验检疫局自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口岸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预通关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实施近两个月以来,在提高通关效率、保障口岸顺畅上取得明显效果。以文锦渡口岸为例,截至7月25日,共受理入境预通关货物报检批次11578批,占该口岸入境货物报检总批次的63.2%。
深圳口岸毗邻香港,通关业务情况复杂,拥有文锦渡、皇岗等建成多年的老口岸,其业务量大、通关能力有限,又靠近市区,稍有延误,就会造成口岸堵塞,甚至造成市区交通拥堵,对通关效率要求极高。深圳局根据深圳地区入境货物和口岸特点,在现行检验检验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反复研讨,并深入企业调研,创造性提出“预通关”的便利模式。
“预通关”是指货物在运抵口岸之前需要提前办理报关手续的,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货物报检,在未实施检验检疫的情况下提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企业凭通关单可以先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货物到达口岸后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原本需要3天的通关时间现在减少到1天就能完成,大大减少了货物滞留口岸的时间,缓解了口岸的通关压力。《办法》还明确了实施预通关的企业资质和货物范围,检验检疫流程以及监督管理等细则,以信用管理为基础,以风险评估为依据,遵循严密、高效、风险可控、便利贸易的管理原则。为防止签发通关单后货物逃漏检,深圳局同时出台多条配套措施,在对货物风险、企业诚信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与海关建立了关检协同系统,对入境货物提前报检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此项措施的实施一方面促使进境货物企业加强了管理、诚信和自律,另一方面加快了企业通关速度,降低了企业成本,极大地便利了企业运转,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