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识产权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点,标准也成为了各国争夺国际市场的主要手段之一。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已经带来了全球竞争模式的重大改变。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2008年我国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对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的问题做出了战略指导,文章从技术创新和标准战略实施的角度,就纲要中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结合的战略重点做了分析和解读,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
1、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区域化、全球化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标准在社会化大生产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市场影响力也不断提升。2008年6月我国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标准与知识产权的问题做出了战略指导;2008年底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要求完善技术标准的制定促进产业的发展;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发布了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技术标准越来越加以重视。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主导的今天,标准己经逐渐成为全球化竞争中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努力将其知识产权纳入标准,走上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竞争道路,利用知识产权和标准的结合最终实现产品利益最大化。因此,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过程中,专门开展了对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发布对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纲要中对于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的问题也做出了战略指导,具体体现在11、12、17和32条中。本文从技术创新与标准战略实施的角度就纲要中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结合的这几条战略重点进行分析和解读,以期能给读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2、战略措施
2.1 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
纲要中第11条指出:“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坚持技术创新以能够合法产业化为基本前提,以获得知识产权为追求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制度建设都取得了丰硕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截至200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授权专利2 089 286件,近十年来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49%。但是从我国自主制定的国家标准来看,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16项自主制定的国家标准涉及专利,其中涉及的专利数为148项,仅占当年累计专利总数的0.007%。而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和一些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标准战略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战略各有不同,但他们都强调将自己的专利纳入标准,并努力使之上升为国际标准。例如,以高通公司为例,在CDMA技术领域,高通公司拥有1400多项核心专利:在关于3G技术WCDMA的核心专利中高通约掌握了其中的四分之一。因此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和标准竞争愈演愈烈的环境,政府应该发挥好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申请为国内外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支持标准的制定,以标准促进产业的发展,使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和产业发展形成良好互动。只有借助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我国的技术实力后,才能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竞争中的话语权,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2.2 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
纲要中第12条指出:“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同时,纲要中第17条也指出:“支持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尽管近几年来,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表现在我国专利数量大幅增长,专利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仍有待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提高专利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仍然任重道远。不少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认识模糊,对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知识产权意识亚待加强。而即使是大中型企业中,也约有71%的企业没有技术研发机构。尽管我国专利数量每年都在增加,但真正产业化了的专利却不多。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专利转化率不足10%,大量的专利闲置浪费。企业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高,也直接导致了其参与国际标准竞争能力的不足。在如今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竞争模式下,我国在国际标准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也直接导致了我国在国际经济和贸易竞争中的不利。过去的DVD案例、WAPI案例等己经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
因此,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是提高我国技术创新实力和促进我国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企业是市场和市场竞争的主体,是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产生的主体,也是标准产业化的载体。在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竞争的过程中还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形成标准化组织协调和指导,以行业协会为桥梁和纽带,科研院所、企业共同研究的一体化合作模式。
2.3 选择重点领域实现战略突破
纲要第12条指出“选择若干重点技术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
标准作为技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的载体,从源头上控制了产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升级的主动权。通过合理地运用知识产权和标准结合的战略,可以使我国实现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从目前国际上的趋势来看,公共标准为了维护其公共利益的属性,其中是尽量避免纳入知识产权;而事实标准更关注知识产权持有者的利益,并运用知识产权与事实标准的结合,推动创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最大化其经济利益。因此,在处理我国标准与知识产权问题的时候,对不同类型的标准也应该加以区别对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属于公共标准的性质,其中应该尽量避免纳入知识产权,以防止私权的纳入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产生不利影响。而对于事实标准,为了使其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则应该鼓励知识产权的进入,尤其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进入。然而,由于我国不同行业领域的技术实力不一样,因此鼓励知识产权进入标准的途径也不一样。例如,对于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可以进行实施战略合作。因为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的全球化程度最为深入,知识产权纳入标准的情况最多,国际标准的争夺最为激烈,对于国际贸易的影响也最大。对于这类标准难以独立研制,应进行战略性合作,同国外企业一起共同开发标准,利用我国强大的市场优势,强化标准实施后产业化应用中的利益分享。同时,建立标准中知识产权预警系统,提高知识产权的防范和保护意识。而对于我国的优势和特色产业,如中医药行业,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医药不仅在国内拥有巨大的市场,而且也在国际范围内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这是我国中药产业标准有可能成为国际传统药物标准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必须利用这个条件,在这一优势产业中,迅速建立起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符合中医药特点,可为国际接受的国际标准。
2.4 制定和完善与标准有关的政策
纲要第17 条要求“制定和完善与标准有关的政策,规范将专利纳入标准的行为”。
由于标准中的专利具有的显著特点和重要的经济意义,因此在标准纳入专利的同时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故意隐瞒专利,在标准实施后采取诉讼等手段收取专利费或者对标准实施方拒绝采取合理非歧视的方法。这些利用标准对知识产权的滥用,将会严重破坏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正常的市场竞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ITU以及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都己经制定了专利纳入标准的一些相关规定和实施细节,我国的产业联盟AVS、闪联等企业联盟,在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专利政策,为防止专利纳入标准后引发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依据。而我国的国家标准在处理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时候,却还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规范。首先,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标准化法》于1989年开始实施。由于当时标准中纳入知识产权的情况非常少,《标准化法》中没有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因此,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标准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基本态度和法律准则。其次,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国家标准中涉及专利问题出台相应规定。2009 年季强、刘辉与朝阳市兴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就已经充分说明出台相关规定的迫切性。再次,还需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国际经验表明,反垄断法是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最有效手段。我国的《 反垄断法》 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它在第55 条中对知识产权行为做了规定。通过该条款,以知识产权实现垄断目的的滥用行为有了法律上规制的依据。但由于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案例和经验积累较少,因此还有待于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中,再逐步形成一些操作性较强的专门规范。
2.5 加强特定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纲要中第32条要求:“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普查地理标志资源,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之所以受到国家的如此重视,在于地理标志产品具备一种离不开产地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特色质量,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也必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国家或地区的传统特色产品,已成为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与文化遗产,而这种资源又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必须加以保护。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实践证明,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推广特色民族产品,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的保证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地理标志的技术标准体系步伐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
3、结语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主导的今天,标准己经逐渐成为全球化竞争中的一项重要手段。主要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努力将其知识产权纳入标准,走上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竞争道路,利用知识产权和标准的结合最终实现产品利益最大化。因此,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对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