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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病”电梯谁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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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张先生向江苏省南通市质监部门投诉,自己所在的南通市虹桥北村钻石楼19幢、20幢的电梯已经多年未经检验,电梯里未张贴过任何年检标记,也没有张贴维修保养单位和紧急救援电话。每天乘坐这样的电梯,他感觉就像在“历险”。

  经南通质监部门查实,该小区6台电梯从2008年就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质监部门曾多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在小区张贴了《告全体居民一封信》,宣传电梯法律法规和按规范检验维保的重要性,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却因筹集不到检验维保资金一拖再拖。因收不到物管理费,物业公司去年从该小区“蒸发”,电梯存在的问题也就一直悬着。

  质监部门调查显示,目前,南通市高层住宅电梯大约有6500台,占电梯总量的70%左右。

  电梯多了,电梯关人故障、电梯事故也逐渐增多,涉及电梯相关问题的投诉亦逐年上升。仅去年,该市质监部门就接到社会有效投诉8起。

  但处理起来却不容易。比如钻石楼小区这样的问题,并非一纸整改通知书就能解决的。因为高达十几层的住宅楼,如果封掉电梯,几百户居民的出行怎么办?如果不封,一旦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小区居民将因无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而索赔无源。

  据笔者了解,诸如此类的“问题”电梯在南通市高层住宅电梯中并不少见。当然,也有一些故障是由于野蛮乘坐造成的。这些行为包括:在电梯轿厢内蹦跳;搞恶作剧盗取电梯零部件;撕毁电梯轿厢内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以及电梯安全使用标语等标贴;装修期间频繁运输超高、超重的物品等,使得电梯设备故障率增高,电梯设备也大大“折寿”。

  此外,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履职不能到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时有缺位,不能主动申报定期检验,造成电梯超期未检,带病运行,长此以往,电梯设备就“病”得不轻了。

  电梯“有病”是拖出来的

  电梯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它的安全运行需要电梯生产厂家、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来保证。

  许兵,江苏特检院南通分院工程师,从事电梯检测多年。他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电梯公司对出厂产品的质量负责,物业公司受电梯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需要对电梯的检验和安全使用负责,而小区业主需要多一份爱护电梯的责任心。

  调查显示,如今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较能控制和保证,问题主要出在后期的检验和维保上。

  许兵打了一个比方,电梯的保养和汽车的保养其实是一个道理,汽车行驶一定里程就要到4S店进行检修和保养,按照国家规定,电梯每15天就应进行一次检修保养,每年必须检验一次,物业公司有责任和义务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梯实施维护保养,并主动向检验技术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现实是,这一规定,执行起来不太容易。一家高层住宅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像电梯这样的公用设施,往往是他们想保养却力不从心,因为检验维保需要一大笔费用,而这部分费用他们无法筹集。

  由此可见,电梯维修保养的费用该由谁出,成为一个关键问题。让居民出,居民不愿意;让物业公司出,物业公司认为没有负担这部分费用的理由,因此不少高层住宅小区对电梯的检验维保是能拖就拖。

  物业与业主之间扯皮,业主与业主之间也意见不一致。住在低楼层的业主认为:“我根本不使用电梯,为啥我也要承担电梯费?”高层的业主针锋相对:“你们低层的难道就不用电梯?谁敢保证你们全部走楼梯?”

  电梯基本上也就是这样被拖“病”的。

  多方关注“问题电梯”

  高层住宅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是确保电梯正常运行的一项长期工作。城市一天天“长高”,高层住宅的“问题电梯”,也就成了一个牵涉众多百姓的民生问题。

  南通市人大代表就对此给予了关注。在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有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住宅小区电梯维保有关问题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电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南通质监局和物业主管部门的南通房管局共同办理此建议。

  “只要各方真正共同负起责任来,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南通市质监局特设处处长张迎春说,解决的关键是确认高层住宅电梯的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业主、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同时,物业主管部门对高层住宅电梯维保检验费用的收取和支付予以明确,以保证电梯能及时得到检验和维护保养,从而确保电梯的乘坐安全。

  南通市房管局也给出了说法:住宅小区的电梯属业主的共用设备,业主是电梯的所有人,要安全乘坐电梯,需要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今年,南通市房管局印发了《南通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备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对项目经理进行考评时,凡所管理项目的电梯,未按规定进行专业维保、年检、电梯发生故障等情况的给予15分、5分、3分的处理,达到15分的项目经理将被注销项目经理资质,并可能影响其所属企业的招投标资格及企业评级。

  至于“钱从哪里来”这个关键,南通市房管局表示,目前,该市主要存在这样几种途径:一是根据《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电梯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计入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如《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特别约定的,电梯的维保、检验费用应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开支范围;二是电梯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期后,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三是部门安置小区电梯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由政府补贴。

  张迎春说,质监部门作为住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目前正在起草制订《南通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会同建设、安监、房管、工商、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进一步明确电梯生产、安装、维护保养、业主、物业公司各方的职责。这一办法待征求意见完善后,将建议以政府名义出台。

作者:刘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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