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广东的梁先生在中山沙朗某4S店购买一辆进口车,当时销售员代表4S店承诺该型号车辆所有配件是日本进口,并且有6万公里的免费保修期。今年5月25日,因车辆前挡风玻璃被小石块撞击造成了右下角开裂,车主为了行车安全,将该车辆送至4S店进行前挡风玻璃的更换,并得到了保险公司的合理赔付。
修车后,梁先生发现前挡风玻璃上的雨刮出现多次停止工作的现象,又经4S店检测,是雨刮马达出现电压不稳定造成短路并烧损了部分导电装置。车主认为,雨刮的故障是因该公司拆装前挡风玻璃时造成的,理应更换该损坏的零件,但4S店以没有准时按公里数到该店进行保养为由拒绝负责,并要求自行付款修理。车主表示,交车后出现了故障,并是因4S店修理不当而造成,反而要客户负责修理,是推卸责任的行为。
车主购买汽车就应该按照汽车购买的合同,以及相关手册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在保修期内车主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行驶公里数4S店进行维修保养,否则在4S店以外的维修店维修后出现问题,车主要负责。如果车主在行驶时出现问题,导致汽车必须要马上进行维修,车主需要出具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以要求4S店承担相关的赔偿处理。
目前维修行业遇到最多的问题就是,多次维修仍然没有处理好问题,让车主备受煎熬,经销商也叫苦连连。目前中山市维修协会已经出台文件,针对同一问题连续三次都不能妥善解决的,可以到车主指定的维修店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原维修店承担。陈文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根本不可能花钱去进行鉴定,所以很多问题找厂家去投诉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厂家在鉴定的时候,肯定会维护自己的品牌。
目前维修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在管理和维修环节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导致很多维修都没有达到客户的期望值。作为消费者在出现问题之后,没有必要直接找到厂家,可以通过投诉,通过权威部门,让第三方来与厂家协调,让厂家作出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