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由广西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标准化协会等部门、单位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玉林市春茂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进行确认。经确认,春茂食品有限公司被评定为“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这是兴业县首家通过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
该公司于2009 年6月开始建立公司标准化体系,并组建公司的标准化部门,主要成员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主管、生产主管,以及一线先进员工。自当年6月起各部门与人员逐渐开展完善标准化工作,并于2009年8月开始执行运行,组建成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整个标准体系。该公司整套标准体系由初期的国家标准2个、企业标准1个发展到现在的国家标准114个、企业标准133个,完全覆盖了公司的采购供应、生产加工技术、产品质量检测检验、销售和管理的全过程。
在审核确认过程中,标准化评审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委《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表》的具体要求,通过现场核查、文件查阅、交谈询问等方式,对公司建立的标准化体系和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有效性检查。根据国家标准委制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表》评分细则,该公司共获得基本分377分、总分427分,达到了“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标准,成为兴业县首家通过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