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根据特种设备协管员反映,上海市崇明县某居民房内有人用“土锅炉”加工豆制品。得到这一线索后,崇明县质监局立即指派监察人员赶赴实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个体户用于豆制品加工的一台锅炉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无厂名厂址,为私自用铁皮简单焊接而成,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土锅炉”,并向业主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律法规,使业主深刻认识到私自制造和使用“土锅炉”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业主当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拆除了“土锅炉”,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