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人员在对辖区一批报检数量为120台的出口电子冷藏箱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其产品结构为0类,但却在产品铭牌上标志了“回”形符号,不符合标准要求。
该家电生产出口企业是一家专业生产出口电子冷藏箱的企业,拥有比较齐全的检测设备和优秀的技术人员。据了解,企业之所以在本次报检批产品铭牌上标识“回”形标志,主要是因为“客户需要”。
从企业角度讲,“客户至上”的宗旨是企业产品生产的根本方向。而在本案中,尽管企业技术人员明知道客户的“要求”与标准不符,但碍于企业利益,以及业务部门多次与客户沟通未果,技术及生产部门按照客户的来样进行生产。这种“客户至上”往往会造成企业产品与标准要求偏离,甚至出现严重的不符,在产品出口中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从长远角度看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生产企业:一是作为企业质量负责人,一定不能曲解“客户至上”原则,将进口国的标准放在产品实际生产的首位,以控制产品风险;二是当客户来样与标准要求有冲突时,作为业务部门要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将标准相关条款作为与客户“谈判”的砝码,增强说服力;三是要加强政策、标准和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树立质量和标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