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宁夏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工作坚持“凡购必采”原则,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仪器设备项目全部实现了政府采购。上半年共实施政府采购8批20个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61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661万元,节约财政预算资金99.45万元,节支率达13.07%。
今年,该局采取了公开政府采购目录、限时签订采购合同、限时办理验收结算等措施,严格“先计划、后采购”工作程序,采用询价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方式,有效规范采购渠道。
在采购活动中,为扩大采购的公开范围,所有招标采购信息均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和该局门户网站上,并采用电话通知方式,吸引更多的合格供应商参与采购、公平竞争。在上半年已经完成的20个采购项目中,除协议供货和中央集中采购项目外,公开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54家,平均每项有3家以上竞标。
招标文件是做好采购的前提和基础。该局对评标细则进行了细化,直接纳入采购文件内容,最大限度消除供应商对评标“暗箱操作”的疑虑。对技术性能要求高的设备,邀请专家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所有采购项目均由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公开报价,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投递标书、开标、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进行全程监督,并对供应商资质条件和产品资格认证进行评审,规范政府采购“阳光”运作。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分离,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预防商业贿赂发生,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