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卫生部组织修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0年9月12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 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附件: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说明
国家卫生部
二○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