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天台县质监局对全县30多家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上门送法培训,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行为,提高广大企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
在上门送法培训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法定责任、《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的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再次做了重点剖析,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此次上门送法培训行动,对企业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