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西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发布了《巴西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包装标签相关要求》,从2010年10月1日起,只有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动物源性产品登记申请才会得到批准。
根据该要求,所有获得向巴西出口资质的外国公司在申请进口许可证之前,必须在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对产品进行登记。该要求主要规定了进口动物源性产品进行登记须提交的文件、填写方式、标签设计图案、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的评估等内容。
据了解,鉴于农业畜牧和食品供给部于2005年11月24日发布之批准带包装动物源性产品标签技术规范的第22号规定(IN 22/05)之内容,对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登记程序进行规范之必要性,并且针对这些由动物源性产品检验局下属之联邦检验服务处监管的国内机构制定的程序进一步提出了有关要求,特此发布附件中的有关进口动物源性产品标签登记表的填写说明以及有关该事由的其他附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