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浅谈生物安全实验室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致病微生物能引起人类的很多疾病,长期危害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严重的会造成疾病的大规模流行。二战期间及冷战期间,美国、日本、前苏联等国在实验室中研究生物武器,致病微生物泄露造成大量试验室人员染病甚至死亡;2003年在亚洲爆发的SARS病毒引发的非典型性肺炎波及世界范围,瞬间夺走了成百上千人的性命……

  上述感染事件的发生,都是实验人员未按照正规操作或在不具备相应防护水平的实验室里冒险操作高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看似可以避免,但是由于实验室设计无法做到完美和人们在对病原体认识上存在局限性,不断会遇到新的致病微生物而来不及采取有效措施,因此普遍的实验室感染是不可避免的。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定义以及评级

  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 laboratory),即是通过防护屏障和管理措施,达到生物安全要求的生物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由主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和辅助用房组成。

  依据实验室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险程度,把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对生物安全隔离的要求最低,四级最高。一级实验室处理对象为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危害较低,不具有对健康成人、动植物致病的致病因子;二级处理对象为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病因子,对健康成人、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三级则是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疾病,或对动植物和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致病因子。通常有预防治疗措施;四级则集中处理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或未知的、危险的致病因子。没有预防治疗措施。

  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发展现状

  美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随后前苏联、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建立了各种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所以国际上的生物安全规定最早都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形成的。

  从1983年,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第一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的出版,直到1999年发布的第四版,已被国际公认为“金标准”。

  20世纪80年代,我国自己研制第一个国产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iosafety level 3, BSL-3)实验室诞生并投入使用,这之前,一直是进口少数BSL-3实验室投入使用;2002年,我国颁布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这是一个开创性工作;2003年,《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标准》颁布并实施。

  SARS期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03年5月6日,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同年8月,开始起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次年5月,正式颁布该标准,并以之为国家标准;2004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联合发布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2004年11月12日,由温家宝总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施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在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保护实验人员和公众健康的宗旨,从而使我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作者:杨水森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