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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组织呼吁FDA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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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PCPC)于2010年7月15日致信美国国会,对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在化妆品行业方面的法规监管提出了5点强化方案。美参议院和众议院卫生政策的主要高官将针对信中要求FDA进一步加强个人护理品成分安全评估的问题展开调查。

  PCPC协会在信中提出了FDA建立强制性行业通报和良好制造规范的构想。这两条提议与众议院议员John Dingell 2009年1月提出的《2009食品药物管理局全球化法案》(代号HR759草案)不谋而合,Dingell的提案曾被转送至美众议院能源与商业委员会,但却以无果而终收场。

  本次PCPC协会的5点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强化FDA的立法职能,要求输美市场的制造商自愿为其产品做FDA登记,提交FDA产品成分报告,向公众公开产品使用的所有成分,并向FDA汇报消费者使用个人护理品造成严重意外事故的案例;
  建立透明合理的FDA成分审查流程;
  制定产品跟踪组分安全等级;
  FDA负责监管化妆品成分审查委员会(CIR)的调查结果,CIR1976年在行业的资助下作为独立组织设立;
  更新FDA出台的良好制造规范。

  就在PCPC发函同时,两名众议院议员Jan Schakowsky和Edward Markey也即将完成限制新型个人护理用品中有毒化学物质监管立法的细节定稿。本周末两名议员将公布新提案的全部细节。

  在现行化妆品及化妆品成分控制法规下,生产商可以不经过FDA的市场前期审批而推出产品,但化妆品如添加了颜料添加剂则必须经过FDA审批。化妆品厂商有责任在投放市场前以实例证明自己产品和成分的安全性,而FDA可在生产商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采取执法行动惩处相关企业或个人。目前涉及化妆品的一个主要法令,即《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订立于1938年。虽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有过修订,但涉及化妆品行业的条款至今未作变动。多年来化妆品行业与FDA之间保持着一种自愿性的监管约束关系。业内人士认为,“化妆品行业对FDA的监管表示满意,它们还希望FDA承担起评估化妆品成分但不包括整个行业安全性的责任”。

  NGO环境工作小组(EWG)近日在深层皮肤护理类化妆品的化学物质数据库中发现了铅、对苯二酚以及邻苯二甲酸二乙酯之类有害物质。

  PCPC协会目前拥有600多名成员企业,代表着全球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行业。协会旗下的企业主要生产面向美国的个人护理成品,包括防晒霜、牙膏、洗发露、保湿霜、口红和香水。PCPC协会在一次新闻发言稿中指出,消费者民众呼吁政府在这个行业的监管上增加透明度,这本是消费者的权利,产业界需要对此作出回应,与此同时还要不断满足消费者对产品革新的持续性要求。“虽然现行监管流程已经成功实施了几十年,但随着现在新的科学和技术不断涌现,时代要求我们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护。”PCPC在信中写道,“尽管现在还没有什么有效的科学研究证明化妆品使用与健康存在直接关联,但我们仍不可回避消费者的担忧,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个人护理品及其成分的联邦立法。”

作者:佚名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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