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企业遵守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节能产品,7月22日,山东省夏津县质监局联合夏津县经贸局、夏津县供电局等有关单位执法人员,对县城部分家电销售商场进行了节能专项执法检查。
此前,国家已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规定,包括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自镇流荧光灯、燃气热水器等在内的15类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根据这一规定,联合执法人员随机选取了新大地购物广场、国美电器夏津分公司、德百家电夏津分公司3家较大规模的家电经销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商品是否标注了能效标识,能效标识是否与销售的商品一致,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现象等。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3家商场的绝大部分家电产品都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但也存在一些如部分家电产品能效标识粘贴不规范,个别产品能效标识上标注的型号与实际型号不符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商场内部节能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情况和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以进一步落实商场的节能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