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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检验检疫局强化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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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义乌检验检疫局受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34736批,货值8.96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2.18%和40%。为了加强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义乌检验检疫局在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建立“登记备案+检验控制+分类管理+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

  由于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来源广、代理环节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溯源管理困难一直是困扰检验监管工作的难点。“登记备案”工作,对注册地为义乌且具有相对固定仓储场所的外贸、货代、货运等经营单位(统称组货单位),作为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报检主体,对其法人、质量监督员、报检员,以及公司、法人印鉴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在全面掌握组货单位情况下,提高溯源管理水平。

  由于市场采购出口特殊的贸易方式,许多经营户、国外采购商、组货单位不具备自理报检资格,需要代理报检。义乌检验检疫局为了规范报检秩序,要求组货单位报检的货物必须存放在备案仓库,检验人员必须在备案仓库实施现场检验,进一步规范了现场检验的同时,有效遏制“飞单”、“虚假申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随着义乌市场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该局市场采购出口业务量增长迅猛,今年上半年市场采购出口业务量占到了总业务量的72%。为了提高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有效性,该局结合企业诚信度、内部管理情况、进口国要求、商品特性、国外通报或召回、国家质检总局预警、日常检验情况等,对组货单位实施分类管理。根据组货单位分类管理类别,合理设定抽批检验比例,通过集中审单系统,实行电脑自动抽批管理,实现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科学监管,提高检验监管工作公平、公正性和透明度。

  围绕“登记备案+检验控制+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新模式,该局对所有涉及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依据进行全面清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备案、报检、检验、检测、监装、监管、稽查七大体系文件,建立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长效检验监管机制。

作者:贾英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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