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认证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该市继出台《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再次出台支持质监工作的文件。
该《意见》要求福州市所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必须全部获证;要在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行业等领域,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促进产品质量提高;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总数年增长率高于经济增长水平,其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总数年增长15%以上。并针对福州市产业特点,加快节能、节水、节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的步伐,加大环保产品认证力度,加强电子信息、建材等行业的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工作。引导消费者选购获得节能和环境认证标志的商品,共同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