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质监局计量处召开专题会议,就强化强检计量器具统计数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局计量工作主管局长、计量科和计量所及市计量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天津市质监局计量处负责人就近年来全系统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我局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要求,与会同志就目前存在的个别单位漏报和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强检计量器具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此,市局对各单位上报计量处的强检计量器具统计数据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是统一数据统计、上报和审核程序: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报送数据,确保数据来源一致、统计准确。今后凡涉及强检计量器具数据,统一由计量技术机构提供,计量管理部门审核,计量工作主管领导审批,才能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天津市计量院、授权计量站参照执行)。
二是统一数据统计、上报时间:各区县局在每月月初统计上月整个自然月的计量仪器检定情况,于每月3日前上报至计量处(天津市计量院、授权计量站参照执行)。
三是各单位要将上报的数据保存并留底档,以备日后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台帐,以便整理和查询。
四是天津市质监局计量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报送数据进行对比,对于出现报送数据不准确及迟报、漏报等问题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