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防水卷材、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刨花板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
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12个省、直辖市148家企业生产的150种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抽查依据《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 12952-2003等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建筑防水卷材中的沥青基防水卷材的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热性、拉力、延伸率、臭氧老化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2种产品可溶物含量、低温柔性等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通用水泥产品抽查了湖北、湖南、四川等6个省289家企业生产的290种水泥产品。抽查依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水泥产品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9个物理性能指标和化学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种产品抗压强度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苏等6个省、直辖市45家企业生产的45种产品。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热轧带肋钢筋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外形尺寸、重量偏差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3种产品化学成分碳元素、重量偏差等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刨花板产品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上海等14个省、直辖市91家企业生产的91种刨花板产品。
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刨花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环保指标和密度、板内平均密度偏差、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和内结合强度6项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36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中主要不符合项为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和甲醛释放量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