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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HACCP原理监管企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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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从2009年开始就提出了探索监管新模式,实现从“检验产品”到“监管企业”的转变。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到火眼金睛,有效监管,提升产品质量呢?笔者认为,把保证食品安全的HACCP体系原理应用到我们监管企业工作中,可以有效地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常,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工作通常分为定期监管、日常监管、不定期监管等,监管的内容也是包罗万象,监管项目少则十几个,多则上百个,从厂区卫生到生产布局、从原料验收到出厂检验、从检测设备到实验室管理等,小到培训计划的制定、设备的校准,大到管理体系、溯源体系运行情况,要在较短的时间里审核所有环节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经济的。这就需要我们善于进行危害分析,找出严重影响产品安全、质量的关键点,然后着重检查这些方面的控制情况、质量保持能力。

  目前,由于监管的企业总数较多,业务种类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既有国际知名的大型企业,也有作坊式民营小厂;既有管理上一类的企业,也有管理不善的企业。要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在评估各企业风险水平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实施针对性的、有侧重的监管。在企业风险分析后,根据产品特性、特别是国内外通报的情况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在具体产品监管中,根据产品特点、工艺流程,列出最容易影响产品质量的环节,从原辅料进厂验收、关键工艺技术指标控制、原料半成品成品检测、包装储运到体系运行等,监管小组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环节、步骤,进行危害分析,列出整个过程中可能发生显著危害的那些工序以及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列出影响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哪些环节极有可能发生,如不加控制有可能导致消费者不可接受的质量不合格、健康或安全风险的危害。如何进行危害分析,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危害:如国外法规、标准是否按时收集更新、原辅料来源、控制、验证,过程控制、检测能力、生产环境、员工素质、体系运行、品管能力、不合格品的控制等等都是我们必须考虑的。

  危害分析后,找出了影响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关键环节,而这些环节就是我们必须监管的重点,也即关键控制点。通过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口头询问,甚至书面考试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督,寻找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不符合项。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大海捞针、主次不分、顾此失彼现象的发生,才能有效实现监管的针对性和促进性的作用,才能发挥我们的监管作用,实现政府的监管职能。

  以化妆品企业为例,笔者认为影响化妆品安全、卫生的环节或关键点是:出口目的国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是否掌握;原、辅料配方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和目的国要求;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包括原、辅料是否验证;加工过程是否添加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OEM产品是否经过风险评估;实验室对产品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的满足程度、实验人员的技术水平或委托检测机构的资质水平);产品质量的追溯能力,溯源体系是否健全、各环节记录是否齐全。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就应该围绕上述关键点实施检查、验证。目前我们在监管企业时常通过模拟1~2批不合格产品召回等方式综合考察企业的管理水平。在监管工作中,要加强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对于发现的较严重的不符合项,要通报给最高领导层。

  监管的目的就是查找质量管理、控制中的漏洞,帮助企业消除隐患,保证质量。所以,我们要把那些影响产品质量而没有得到控制或控制不充分的地方,开列不符合项,而那些不十分重要,不会立即引起安全、卫生事故的作为观察项。开出的不符合项要切中要害,言简意赅。

  试举一例。生产速冻食品企业,要求必须建立HACCP体系。我们监管的重点就是它的HACCP体系是否正常运行,关键点是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是否存在偏差。如去年8月,昆山检验检疫局监管一家生产速冻方便食品的企业,该公司文件规定成品的金属监测是关键控制点。现场检查时发现金属探测仪不能正常工作,校准的金属块规格与规定要求不符,即该公司不能保证成品不含金属碎片这类恶性杂质,结果是该公司无法保证成品的出厂质量,昆山局开出了严重不符合项,并当场作出了停产整改的决定。

  我们要用前瞻性的眼光审视企业,给企业一些有益的提醒。在监管中要认真检查企业的各项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造假、涂改现象,这也是我们衡量企业是否诚信的依据之一。

  (作者单位:昆山检验检疫局)

作者:郑光华 孙洪生 杭晨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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