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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微山县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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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7月15日下午,山东省微山县组织召开了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会。济宁市质监局刘建华调研员、微山县政府党组成员李德珍书记、微山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柱及微山县质监局班子成员等领导同志和全县38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质监行风监督员参加,卜昭林副县长陪同进行了现场观摩。

  与会人员首先观摩了山东省微山县酿酒厂和微山县湖产品加工总厂两家企业的生产车间,查看了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随后在微湖大酒店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微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区政策研究室主任王伟主持,山东省微山县酿酒厂、微山县湖产品加工总厂、微山县南阳湖禽蛋加工厂3家企业分别作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微山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柱就全县食品加工业现状作了通报,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了下步工作措施。

  济宁市质监局刘建华调研员提出了两点要求: 一、正确认识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以及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越来越严格,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还不容乐观,企业的责任意识亟需进一步提高和落实;二、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要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入手,从严抓好执法监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微山县政府党组成员李德珍书记代表县政府出席会议并讲话,李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分清食品安全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各方思想统一到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精神上来,统一到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利益“民心工程”、构建和谐微山上来,有效保证食品安全。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三、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要做好对食品企业及其管理者和产品的监管,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规行为,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交流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经验,为保障微山食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作者:朱庭广 蒋立刚 来源:济宁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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