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IA第101(a)节对儿童产品的总铅含量提出了要求,从2009年8月14日起总铅含量应小于300 ppm,从2011年8月14日开始应小于100 ppm,除非100 ppm在技术上不可行。CPSIA还规定,CPSC只有在发布通报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并详细分析降低铅含量对于保护公众健康的作用之后,才能做出技术上是否可行的决定。
2010年7月13日,CPSC发布了100 ppm总铅含量技术可行性的意见征求稿草案(pdf),在该文件在《联邦公报》上正式发布后30天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提交意见:登录http://www.regulations.gov 并按照说明提交;纸质意见一式五份邮寄至Office of the Secretary,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Room 502,4330 East West Highway, Bethesda, MD 20814; telephone (301) 504-7923。
对于目前已经符合100 ppm限量要求的产品和材料,CPSC希望业界能提供以下信息:
产品和材料的详细信息和测试数据;
产业化和生产设备的信息和数据;
使用这些材料对产品功能或安全要求的影响。
对于目前符合300 ppm但是不符合100 ppm的产品和材料,CPSC希望业界能提供以下信息:
能证明这些产品铅含量的信息和测试数据;
通过使用不同的产品或材料,可否达到100 ppm要求的信息和数据;
为使制造商能够达到100 ppm的要求,其产业化和生产设备的情况、或目前所存在的较好技术;
这些产品和材料在100 ppm和300 ppm之间所能达到的最低限量,以及相关信息和数据;
这些产品和材料何时能够达到100 ppm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