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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阳梨授权使用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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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经过几个月的多方论证和筛选,山东莱阳市昌阳果蔬专业合作社被授权使用莱阳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据了解,为更好地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莱阳市质监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报纸等渠道,积极宣传莱阳梨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作用,鼓励、支持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莱阳市昌阳果蔬专业合作社作为首家批准使用莱阳梨地理专用标志的企业,具有其独特的优势:该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6月,隶属于照旺庄政府,迄今为止共吸纳近千家莱阳梨种植户,年加工能力达到500万吨,每年能贮藏300万吨莱阳梨,是全市从事果蔬加工最大的单位。

  当地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用标志的使用将极大地提高莱阳梨产品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促进梨产业化发展。同时,该局还将依据莱阳梨产品标准和生产规范对其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制、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保护标志使用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龚安静 董志行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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