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美韩禁止进口携柑橘黄龙病植物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美国、韩国等国5月以来陆续发布新指令,分别加强对柑橘黄龙病(CG)、柑橘杂色褪绿病(CVC)的检疫措施,禁止进口携带相关疫情的植物。柑橘黄龙病是世界上最严重的一种柑橘疾病,可由柑橘木虱传播,其亚洲种在我国分布较广,也是我国的对外检疫对象;柑橘杂色褪绿病主要分布在巴西、阿根廷和巴拉圭等国,我国国内目前尚无报告。随着国外引种频率加大,CG和CVC传入我国的可能性日益增大,为防控疫情传入传出,我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

  6月7日,美国动植物检疫局(APHIS)发布新指令,禁止从中国内地和其他存在CG和CVC的地区进口几种芸香科(柑橘属)繁殖性种子,同时要求所有从其他地方进口的这些种属的繁殖性种子,须随附植物检疫证书,声明产种国家无CG和CVC发生。美国对CG和CVC的关注及相关指令的调整具有很强的连续性,且随着病害的发生发展相关检疫措施也越来越严格,此次将禁止进口范围从柑橘扩大到柑橘属植物繁殖种。各国对柑橘黄龙病的限制都极为严格。6月2日起,韩国因美国属维尔京群岛发现柑橘黄龙病禁止从美国佛罗里达州等多地区进口芸香科、菟丝属及木菠萝的苗木、幼芽、切枝等栽植用植物。5月,澳大利亚以可能传入CG亚洲种为由修订加严长春花种子及苗木进口条件。

  美韩对CG和CVC的检疫措施已经引起我相关检验检疫机构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两种病害传入我国:进一步加强信息搜集工作,密切关注这两种病害在世界上的最新分布、发生、发展趋势,对来自疫区的进口种子苗木加强检疫,特别加强对我国尚未有分布的CVC的研究,密切关注其在贸易国家的发生情况,并及时科学评估风险;同时加强出境检疫工作。

  建议寄主植物种植者和出口企业加强田间管理,严防病害发生,发现疫情应及时有效处理,同时应重视柑橘木虱等媒介昆虫的防治,防止病害的传播蔓延。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投入,指导农户有效防治田间病虫害,加强各地区之间寄主植物及繁殖材料的调运监管工作,防止检疫性病害的人为传播。

作者:陈嵘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