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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质监局“四项措施”提升辖区产品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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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云南省楚雄州委、州政府和省质监局的领导下,楚雄州质监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促增长、调结构、保稳定”的工作目标,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主线,以质量提升、质量服务、质量宣传、质量整治、质量建设为主要工作内容,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辖区质量技术监管服务工作,强化企业社会质量意识,全面引导“质量兴业、质量兴企”的理念,全面提升全州产品质量水平。

  一是落实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夯实保证产品质量根基。全州质监系统高度重视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企业必备生产条件和必备检测检验手段条件的落实完善。将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定要求与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在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保证产品质量,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作用。全州质监系统还进一步强化做好对全州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对获证企业的巡查、回访和年度审查工作。

  二是牢固树立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奠定提升产品质量基础。企业是产品质量的主体,只有企业牢固树立了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才能促进全州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此全州质监系统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了全州197人参加的工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员的培训班;组织了全州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500参加的培训班,强化和提高了企业的产品质量法制意识,贯彻落实履行产品质量法定责任义务和企业应负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为促进全州产品质量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推进名牌战略,创造了提升产品质量的条件。坚持以质取胜,实施名牌战略,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提高我州产品质量水平和信誉,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产业化优势,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促进我州国民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0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州共有10家企业的11个产品荣获了云南名牌产品称号。从2004年起,累计投入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经费15万元,奖励荣获名牌产品生产企业 95万元。政府鼓励,部门帮扶,企业参与,名牌示范,推动了广大企业重视质量管理,营造了企业和质量管理人员提升质量,争创名牌,争当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良好氛围。全州广大企业逐步走上“以质量求效益、以质量求发展”的道路,为全州产品质量的提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氛围。

  四是加大整治建设力度,维护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全州质监系统结合楚雄州产品质量实际状况,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旅游产品质量、建材产品质量、纤维制品质量、节假日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净化了产品生产销售环境,整顿和规范了产品生产销售秩序和市场。通过专项整治,初步建立了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完善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了州委、州政府的有力领导,质监部门积极作为,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广大企业主动努力,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质量管理,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稳步提升了全州产品质量水平。

作者:樊建梅 来源:楚雄州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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