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质监局三举措推动“大阳光”执法建设:一是推广“开门审案”。继去年在福州市质监局机关和稽查大队成功开展说理式执法和“开门审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推广“开门审案”试点工作。二是开展互查复审。从各单位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案卷,由各单位进行案卷交叉互查、复审,以此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三是规范网上处罚。福州市质监局作为福州市政府第二批网上行政处罚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目录、自由裁量标准、办案程序细化分解等材料的整理工作,形成了30大类285项717档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标准体系,实现处罚裁量“零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