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进行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检查的工作部署,近日,山西长治市分两次对3家热轧钢筋获证企业和6家电石获证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20吨以下转炉及落后轧钢生产线、单台炉容量12500KVA以下的内燃式电石炉等落后产能生产设备将被淘汰。行业专家对长治市钢铁、电石获证企业的经营资质、生产设备及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在用生产设备是否为淘汰落后产能设备、获证后是否擅自新建国家明令淘汰限制的生产设施等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摸清了长治市钢铁、电石企业设备现状,检查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