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福建沙县质监局对全县医药商店开展药品、保健品条码使用情况突击检查。共检查城区18家保健品店、药品店。
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进行执法检查,对上架销售的商品条码进行扫描,查出涉嫌物品后,经进一步核实后,再进行立案查处。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敦促其规范进货渠道,完善进货检收制度,确保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
检查中发现,有2家经销商销售的3种保健品商品条码存在问题。保健品类商品条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二是条码因过期未进行续展,已被注销,但仍在保健品上非法使用;三是部分保健品在包装上伪造条码或冒用他人条码,出现了张冠李戴现象。检查中发现,保健品类商品伪造冒用商品条码的现象较为普遍。主要原因有:一是高额利润的驱使。保健品往往生产成本较低,经过夸大疗效宣传后价格将远远高出成本。二是由于国家对药品批准文号的严格审查,一些不具备生产药品资格的企业就会以保健品形式进行销售。
沙县质监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销商将问题药品撤下柜台,并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