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浙江省湖州市质监局“百日专项大检查”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近段时间群众投诉较多的气瓶非法充装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浙江省长兴县质监局近期在全县扎实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近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在和平镇11省道凡是村附近一辆被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和平运管站拦截的液化气配送车上可能存在超期气钢瓶。长兴县质监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出示执法证后进行检查,发现90瓶煤气瓶均在湖州充装,其中有20瓶超过定检周期(88瓶规格为35.5 L,2瓶为5kg ),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果断作了异地扣押处理;并在劝说教育无效后,将暴力阻碍执法的充装店工作人员朱某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极大地震慑了此类违规充装、销售超期未检瓶和非定点充装气瓶的单位和个人,排除了安全隐患。
针对此事件,长兴县质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部署下一步工作。要求突出“两手抓”,即:一手抓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方面要求气瓶充装单位、销售单位和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化气瓶安全管理,实行定点充装,不私自“倒气”,做到充装标签、警示标签齐全;另一方面,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严肃处理,力争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