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德州推广阳光办案执法重在说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我们愿意接受处罚,看到这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心服口服。”前不久,一位企业的负责人在看了山东德州市质监局送达的处罚决定书后表示道。

  今年以来,德州市质监局在深入推进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过程中,全面推广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文书重点突出执法的说理式,更加凸显人性化、民主化执法。其中,在文书的制作中列举了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明确处罚告知情况,对案件定性、适用依据、选择处罚内容进行充分的说理。其说理主要包括对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概括、定性,指明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阐述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意见,明确是否予以采信,并说明理由;阐述对听证会双方陈述的处理意见;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的,对相应的理由进行阐述,并列明了相应的依据,明确了告知行政处罚的依据和行政处罚意见。

作者:郑方荣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