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修订报批稿(以下简称报批稿)已于近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此次修订有利于促进国内炼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装置改造,促进汽油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报批稿增加了“安全”内容。车用汽油的硫含量初步修改为不大于50mg/kg。
据悉,该报批稿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编制完成。
我国现有的《车用汽油》是2006年颁布的。此次标准修订的依据是,在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石油化工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的“满足国家第Ⅳ阶段排放要求的清洁燃油组成与排放关系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车用汽油质量升级的发展趋势以及欧洲在实施第Ⅳ阶段排放要求时对车用汽油的技术要求,考虑到我国环保的要求和炼油工业的实际情况,对原标准中的某些指标进行了适当的修订。
硫含量是汽油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对发动机的腐蚀和排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当汽油中硫含量过高时,会导致汽车尾气催化转化器的催化剂转化效率降低和氧传感器灵敏度的下降,从而不利于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从全球范围内看,降低车用汽油中的硫含量已经成为各国提高油品质量的主要标志。
我国自2000年开始限制含铅汽油的生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硫含量不大于1000mg/kg的GB 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以来,一直把降低汽油中的硫含量作为我国汽油质量升级的主要目标。但是由于我国的炼油工业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催化裂化二次加工为主的特点,因此在制定国家标准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国内装置构成和技术改造等因素,初步将本标准中车用汽油的硫含量修改为不大于50mg/kg。
据了解,此次标准中的每一个数据都是通过实际测试得出的。通过使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利用中国石化燕山分公司和高桥分公司提供的5种试验油品,选用了17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车辆设计能够满足第IV阶段排放要求的汽车各进行了10万公里的整车耐久性试验。
鉴于车用汽油属于易燃液体,所以本次修订在标准中增加“安全”一章,并规定其涉及的安全问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另外,鉴于国家即将出台的第V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控制标准,在本次标准修订中,根据国外车用汽油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满足第V阶段排放要求的建议性车用汽油技术指标。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市都先后发布了地方标准《车用柴油》、《车用汽油》,广东地方标准也将实施《车用汽油》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