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一整套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及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深圳检验检疫局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检验检疫自身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重要指示的内在要求。对此,深圳检验检疫局党组要求,将推行综合行政管理体系作为促进基层能力达标、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抓手,切实抓好、抓实。
据统计,深圳检验检疫局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一年多以来,共梳理行政执法文件3964份(不包括检测标准),识别出不适用文件265份;共编制完成包括综合行政管理导则、程序文件、工作规范、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291份,并于今年1月颁布实施;编制颁布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了问责及追究工作机制,明确界定了实施责任追究的行政差错与行政过错行为,实现责任追究办案的过程信息化管理;编制颁布了《深圳检验检疫局综合行政管理体系运行工作规范(试行)》。
目前,深圳检验检疫局各单位正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及工作要求,初步制定本单位内设部门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该局绩效评估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各单位正在进行上半年的工作绩效评估。据悉,上半年评估工作将在7月底之前完成,争取为全面试运行阶段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