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消息,为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商务部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提出了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并对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进行了部署。意见指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达到10%左右。
意见指出,要建设安全可信、高效便捷的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利用平台开拓市场;拓宽网络购物商品和服务种类,拓展网络购物渠道,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在线销售和采购,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流通企业以门店销售支撑网络销售,以网络销售带动门店销售;鼓励企业以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经营网点为依托,积极开展面向农村消费者的网络销售等。
同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意见要求,引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健康发展,实施网络商品经营(服务)企业工商登记制度,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健全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购物售后服务体系,建立购物风险警示和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推行先行赔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