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77-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5、5.1.8、5.2.2、5.2.3、5.2.6、5.2.8、5.2.10、5.2.11、5.3.3(1、2、3、4、5)、5.3.10、5.4.9、5.4.11、5.5.7、6.1.12、6.2.5、6.3.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