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对批准广东清远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行公示。至此,广东省清远市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增加到12个。根据公示,清远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包括了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县、佛冈县、英德市4个县市现辖行政区域。
清远鸡有着悠久的饲养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广东主要名鸡之一。以其个小、重量轻、肉质鲜美,鸡味浓郁,食后喉腔甘润,回味香醇的特点获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并销往港澳地区。2006年,清远麻鸡被国家农业部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为发展清远鸡养殖产业,清远市委、市政府还将清远鸡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部分纳入清远市“十五”计划纲要。
据统计,2009年清远鸡出栏数1899.8万只,占全市家禽出栏数的比重达39.2%,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清远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成功申报,对进一步保持和提高清远鸡品种质量,打击市场假冒行为,维护和提升清远鸡品牌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