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酒精制造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清洁生产标准 酒精制造业(HJ 581-2010) 该标准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部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