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只有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才能树立起执法者和法律本身的权威和形象。”日前,山东惠民县质监局每周一课集中学习活动正在进行,这次的学习活动与以往不同的是,将有5位长期奋战在执法一线的同志分别上台讲课,为同事传授基层执法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质量,惠民县质监局从工作实际出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凡是稽查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人人上讲台讲解“和谐执法、阳光办案”的有关知识及办案流程。轮流上台讲课促使干部职工自觉查阅资料、研究业务,极大地提高了全员学习、备课和授课积极性,切实提高了岗位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