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食品、农业与消费者保护部2010年4月19日发布了G/TBT/N/DEU/11号通报,标题为:第18次修订商品法的法令。涉及铬酸盐/皮革制品。
铬酸盐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过敏原。防止、避免接触包含过敏原的产品,尤其是与湿疹接触,是重要的阻断方法。因此该法令规定与人体接触的皮革制品,如皮革制成的袋子、背包、纺织品、表带、鞋和玩具,只允许以最终产品中检测不出铬酸盐的方式加工。
该法令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 2010年期间。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