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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拟对压缩天然气高压气缸等规定技术和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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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鲁生产部2010年3月12日发布了G/TBT/N/PER/24号通报,标题为:存储作为机动车燃料使用的压缩天然气(CNG)高压气缸及压缩天然气(CNG)气缸固定装置技术法规草案。包括压缩或液化气体用之钢铁制容器、压缩或液化气体用之铝制容器、大瓶、瓶子、细颈瓶及类似品、其它钢铁锻造品或冲制品,但未进一步加工者及其它。

  该通报的技术法规对国内生产或进口的压缩天然气(CNG)动力机动车辆使用的压缩天然气(CNG)高压气缸及气缸固定装置的生产、进口和销售规定了技术和标签要求。

  该技术法规拟批准日期待定。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生效。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8日。

  另外,该国G/TBT/N/PER/25号通报,还对压缩天然气(CNG)动力机动车燃料系统零部件做出了规定,包括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号84.07或84.08所列发动机的零件、燃气动力机动车燃料系统转换设备、管道、锅炉、罐、桶或类似物使用的龙头、旋塞、阀门及类似器具,包括减压阀和温控阀、减压阀、止逆阀、安全阀或泄放阀等。

  通报技术法规的目的是对国内生产或进口压缩天然气(CNG)动力机动车燃料系统零部件的生产、进口和销售规定技术和标签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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