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国家推出节能车补贴相关政策的同时,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为从整体上控制车企旗下车型的平均燃油消耗量,《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
有关专家表示,国家在以政府补贴方式启动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同时,再出台强制性标准,体现了政府靠标准激励厂家,靠补贴激励消费者,从而力促车企实施节能减排的良苦用心,这是一种双管齐下的双向激励政策。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实行的节能车补贴的认定标准(按照车重划分基础上燃油经济性比现有强制性标准提高20%),基本上是参照《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而制定的。节能车补贴实际上就是对优先达到“第三阶段”油耗限制标准的产品进行补贴,以鼓励汽车企业淘汰燃油经济性差的汽车产品。
不过,随着该标准的真正实施,也有专家提出,旨在鼓励车企采用更先进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节能车补贴政策,最快将在2012年因强制性油耗标准的提高而不再执行。
据了解,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近期颁布的节能车补贴政策,凡是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汽车产品,将被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并可获得中央财政3000元的现金补贴。而据有关人士透露,如果现有的油耗限值标准升级(到第三阶段),中央财政针对节能车的补贴政策会自动作废,因为届时企业推出新产品都被强制性要求达到相关燃油消耗的限值标准,所以也就不需要再鼓励了。因此,从这个意义说,节能车补贴标准是有期限的。据透露,相关标准的草拟工作早在2009年就已经完成并报批国家标准委,真正实施可能要等到2012年以后。
据介绍,新标准与去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的《第二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同,《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限制对象,而是参考美国《公司平均燃料经济性法》,将车企旗下所有车型纳入整体评估范围。例如,可以允许车企生产一部分大排量汽车,但同时必须生产有一定比例的小排量车或者新能源汽车来平衡,才能满足平均燃油消耗标准。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将有助于提高乘用车燃料使用效率,鼓励汽车生产厂家生产耗油较低的低排量紧凑型轿车。
据了解,《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简称《限值》)GB19578-2004国家标准是2005年7月1日实施的,这是我国第一个控制车辆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按照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而在产车型的执行日期则相应地延长一年时间,以确保企业有时间进行技术改进。
相关专家分析提出,如果按照上述时间表推算,《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最快将在2011年启动,即新车认证在2011年7月1日以后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而在产车型则最晚不超过2012年7月1日“大限”截止时达到相关标准。否则,新车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另外,环保部门相关专家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还应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制定并实施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核准管理,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使燃油经济性差的产品真正被市场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