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根据原建设部建标标函[2003]32号文的要求,由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共同负责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主编单位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该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寄送至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请对该稿内容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0年7月21日前寄送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标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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