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四川省农业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安全生产,四川省出台《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卫生、农业、畜牧、水产、商务、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四川农产品管理步入法制监管轨道。
《意见》要求,农产品入市需附相关部门的准入证明材料,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或自律性检测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有效证书以及近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卫生证书。
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构建了3个部级、20个市(州)级质检机构和9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150多个县级快速检测室,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