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医保药拒绝涨价宰人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2009年11月底,人保部公布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此后,数十种目录中的药品开始悄然涨价,涨价最高的药品涨幅达到近90%,一些仿制药的价格甚至超过进口药。(据《中国青年报》)

  订单从来都是厂家的生命线,尤其是那些固定的、大量的订单,对于药厂来讲也并不例外。能够入选国家医保采购目录,当然意味着药厂将获得大量稳定的订单。按道理讲,有了来自医保采购大量稳定的订单,药厂自然可以摊薄成本,从而降低药价,即便是为了进入医保采购名录,为了获得医保稳定的订单,药厂也理应更多让利才是。然而,薄利多销这条商界常识,到了医保订单这块儿却并不适用了。尤为不可理喻的是,进了国家医保名录的药品,价格反倒涨得更欢,不仅没把医保采购当回事儿,反倒摆出了一副“宰的就是你”的姿态。

  的确,见惯了垄断卖家的国内消费者,受到这样的待遇或许早已习以为常。不过,药品毕竟不是个垄断产业,更没有理由以卖方市场自居。即便是那些需要给予一定政策保护的专利原创药品,药价也同样不能率性而定,不仅如此,医保作为药品的超级买家,在药品定价权这件事儿上,实在不应该毫无发言权,更没有理由完全被药厂牵着鼻子走。

  事实上,药品定价,尤其是医保药品的定价,当然需要尊重市场,药厂也理应获取其应得的利润。但是,假如任由医保名录成为药品涨价的护身符,进了医保名录,药价却依旧涨你没商量,恐怕早已与医保的初衷相悖。毕竟,让有限的医保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其实才是医保的本意所在。而作为大宗药品的采购方,医保也完全有实力让药品市场成为一个买方市场,最起码,在药品引入医保目录之前,其实就应有相应的价格约定。

  药价上涨,药厂自然也有自己的理由。但是,药价的形成是否合理,其实更多决定于价格形成机制是否恰当。笔者认为,医保保的理应是患者的用药权,不能够成为高药价的庇护者。要想确保进入医保名录的都是性价比高的药品,并对高价药建立起医保名录的退出机制,的确不是说句话这么简单。好在我们看到,有关方面已经做出回应,称已经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

作者:武洁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