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回避”制度:在三级网格中,河北省清河县质监局将14名监管人员与监管企业进行公开,凡与监管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均作重新调整。同时,二级网格监管责任人与监管区域实行每年调整一次,14名监管人员与监管企业实行每年调整一次,避免在监管中因与企业长时间联系,造成客观上监管不公正现象的发生。二是成立“专家服务团”延伸服务机制:清河县质监局结合辖区内主要产品,聘请专家、高工组成“专家服务团”,定期为监管人员提供培训服务,讲解业务知识,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问题,通过召开现场质量分析会,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目前,清河县质监局已聘请橡胶、机械、合金、羊绒方面的专家4名,组织监管人员培训51人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