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获证企业中推行“一承诺、两台账”制度。一承诺就是要求企业必须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在购入食品添加物质时,严格查验产品的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在生产经营中不采购、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两台账即要求企业必须依法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记录和台账及生产使用记录和台账。
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物质实行自查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并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获证企业的自查报告工作。
三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各县(市、区)质监局对本辖区企业的自查报告,通过到企业生产现场核查、约谈企业有关人员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企业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并做好每个企业的监督检查记录,并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获证企业的自查报告核查落实工作。
四是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物质和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对超标准、超范围滥用添加物质和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或者化工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予以严惩。
五是推行“食品添加剂电子信息查询系统”。在山西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下,利用添加剂信息数据库,方便基层监管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对生产企业使用的添加物质进行快速、准确的判定,从监管手段上解决困扰多年的“二超”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