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消委会接到该市摄影行业投诉103宗,呈快速增长趋势。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遭遇“虚假宣传”、“中奖圈套”、“隐性推销”和“霸王条款”等,甚至收了预付款后人去楼空的诈骗个案仍时有出现。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市摄影服务行业的年营业额达6亿元以上,但消费陷阱也层出不穷。今年5月,消费者廖小姐在某号称加盟名店的影楼拍婚纱照,对拍照效果极不满意,要求重拍被拒,后向总店投诉才知道,根本没有这个加盟店,其挂在店里的“加盟证明”是假的,其在网站和户外广告中宣称自己是“中国十大影楼”、“著名婚纱摄影连锁名店”均不属实。
中奖陷阱在电信诈骗案中屡见不鲜,如今竟被一些不良商家用于在摄影服务中设诱。今年2月,某消费者投诉深圳福田区上沙某摄影店在外面大量发布中奖广告,在一张红色的小传单上写着“开业一周年刮大奖,688元刮奖免费送,真的免费、完全免费、绝对不花一分钱”。消费者刮开一张是特等奖,但是拍摄完后,经营者就说没有这回事,要顾客掏钱,包括化妆费、服装租用费、相册制作费等。后经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责令商家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
先承诺摄影套餐包括所有费用,然后再有偿出租婚纱,这是一些影楼惯用的伎俩。今年3月,史先生在深圳南山区某婚纱摄影店预付了6000元全额拍摄款,该店承诺后期不会有任何收费。但在史先生的未婚妻试穿婚纱准备拍照时,才发现婚纱分精品馆、礼服馆等若干个档次,而店方在消费者交款时并没有明确说明。由于店方提供的服装脏乱差,史先生想选好点的婚纱,却被告知必须再交1468元,否则不给穿。在交涉过程中,史先生无奈交了这笔款。
一夜间商家关门走人,消费者要求退款无门,这在深圳摄影市场已多次发生。2009年2月,消费者薛女士在深圳罗湖区人民南路金光华购物广场五楼的亲密爱人婚纱摄影店预付了1000元定金,约定五一期间拍照。但到了2009年4月底,影楼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前去影楼查看,发现该影楼已停业一个多月。相关案例还有不少:2008年4月,南山区先后有31名消费者投诉称,位于南山区望海路上的“玫瑰佳缘婚纱摄影名店”以优惠拍摄婚纱照为名骗取拍照款后携款潜逃。2008年7月,福田区位于福强路美晨苑的缦莎时尚婚纱摄影店于一夜间倒闭,骗取了超过70对新人的近40万元拍摄款。
针对近年来的摄影投诉情况,深圳市消委会分析认为,摄影行业至少存在5大弊端:一是投资“门槛低、规模小”推高消费风险;二是行业组织缺位、行业规范缺乏;三是影楼单方制定格式合同,设定“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四是共用物品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五是商家的虚假承诺难以兑现。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摄影店承诺的服务内容、规格、种类、价格等尽量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列出,即使已有格式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补充。如摄像器材和分辨率标准;可供消费者选择的照片张数、放入相册的张数、刻入光盘的张数;入册外的照片如何处理;入册照片的尺寸、数量和制作要求;相册的尺寸、页数和制作要求;光盘内容形式和分辨率规格要求等;拍摄时提供男、女服装的套数,选择的区域,需要增加的服装的租赁价格;整体造型(含化妆和一次性装饰品)的次数、种类及价格;相框尺寸、样式标准、入相框的照片尺寸及制作工艺;外景拍摄的地点及往来路费的承担方式;拍摄时间选择范围;相片、影像等有关资料的所有权;对摄影师、化妆师或服装有无特别选择及要求等。
另外,专家提醒,选择付款方式时,消费者应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并保留好相关消费凭据,如遇争议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以据之作为投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