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七项《社区信息化》电子行业标准现在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22日。
《社区信息化》标准共分为15个部分,这次公示的是其中的七个部分。这七个部分都是送审稿。
这七项标准的名称、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社区信息化 第1部分:总 则
该部分规定了城市社区信息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以及对社区信息化的管理和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该部分描述了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以及整套标准中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该部分为其余各部分的选择和使用提供了指南。
社区信息化 第3部分 信息分类代码
该部分规定了社区在组织开展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中所涉及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等业务所涉及信息的分类代码。
该部分主要用于指导社区信息化数据元素的分类及数据元素的标识,并指导社区信息的交换、处理和共享。
社区信息化 第4部分 数据元素字典
该部分规定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中涉及的数据元素汇集而构成的数据字典。给出的数据字典包括通用基础类数据元素字典、社区服务类数据元素字典、社区管理类数据元素字典。
该部分适用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也适用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于各种专用的数据元素字典的编制和维护。
社区信息化 第5部分 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规范
该部分规定了社区人口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人口基础数据库)的组成、人口数据项、功能要求、编程接口要求、数据交换与共享要求、环境要求及可靠性管理要求。
该部分中定义的人口基础数据库是指以社区人口为管理对象,提供人口数据存储、决策分析及应用开发支持、数据共享与交换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该部分适用于人口基础数据库的新建、改造、扩建、维护等。
社区信息化 第6部分 数据交换格式
该部分规定了社区服务与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交换格式,包括基本要素、规则和方法等。
在附录中详细给出了社区人口信息数据、社区单位信息数据、社区民政业务数据、社区组织业务数据、社区劳动保障业务数据、社区计划生育业务数据、社区综治业务数据、社区卫生业务数据、社区信访管理信息数据、社区事务数据、社区基础设施信息数据的交换格式规范。
该部分主要用于社区服务与管理系统的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监理。
社区信息化 第7部分 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该部分定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应用功能、分析应用功能要求,以及系统性能要求,从功能和性能两部分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分析应用功能指的是采用联机分析处理技术的分析功能。
该部分详细给出了社区信息化系统分类及流程、社区管理子系统功能、社区服务子系统功能、辅助决策子系统功能、社区信息化系统性能要求。
该部分主要用于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和监理单位进行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整合,以及所有延伸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业务中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
社区信息化 第8部分 信息系统接口要求
该部分规定社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异构系统访问的接口规范,用于进行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共享与业务系统整合。
在标准的附录中详细给出了系统登录接口规范、系统登出接口规范、创建会话接口规范、关闭会话接口规范、异构系统权限描述接口规范、数据操作接口规范、
该部分主要用于国内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和监理单位进行社区信息化系统的开发与整合,以及所有延伸到社区业务中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