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6月11日消息,香港《2010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一及二)令》将于6月14日正式生效。
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发言人表示,此次修订旨在反映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管制清单就经常进行买卖的3类战略物品,包括电子、电脑和电讯及资讯安全产品内的若干项目所采纳的最新修订,以及放宽就资讯安全产品过境和航空转运的管制。
发言人说,香港一向紧随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的管制尺度,以确保维持国际管制标准;而当国际标准放宽时,香港也会相应放宽业界人士须申请有关许可证的要求。
根据香港法例,战略物品的进出口受到由工业贸易署署长签发的许可证管制。有关管制有助于维持高科技供应地区对香港管制制度的信心,从而确保香港可以继续输入高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