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颍州区检察院《卫生检查评比标准》颁布施行。此举旨在加大文明创建力度,逐步培养检察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优美、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塑造清洁整齐的院容院貌。
该《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具体明确了卫生检查评比,由当周带班院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局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参加;检查评比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逐科室打分的方法进行;根据分数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科室;对评为优秀的科室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科室提出批评。并把全年的评比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列入年度考核。
《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还细化了院办公室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保持卫生清洁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各科室的卫生区域和卫生标准。